深圳小面积厂房、小型仓库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

2019-3-27

深圳小面积厂房、小型仓库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


  厂房、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。每个防火分区、1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,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。厂房、仓库符合下列条件时,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。


  ①甲厂—每层建筑面积≤100m2—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≤5人


  ②乙厂—每层建筑面积≤150m2—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≤10人


  ③丙厂—每层建筑面积≤250m2—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≤20人


  ④丁戊厂—每层建筑面积≤400m2—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数≤30人


  ⑤地下、半地下厂,其建筑面积≤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≤15人。


  ⑥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≤300m2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≤100m2。


  ⑦地下、半地下仓,建筑面积≤100m2。